人类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其内心深处,他也强调合睛合理的人
格上的平等(即保护自己的隐密的东西也是台乎情理的)。其实讯
问中历来就反对“逼、供、诱”,主张合理、A法的逻辑性言语行为。
强调接受者通过讯问中言语信息的领悟而获得新的认识方式、思
维方式、反思以往的非理智性行为方式。当接受者真正从理智性
思维角度审视他自己过去的行为时,即便是得到了相应的法律惩
罚,他也会心服口服的。这也正是信息发出者最终追求的目的所
在。全国著名的“9·18”文物盗窃案主犯刘农军被押赴刑场之前曾
说过:“我想会会吴和平局长.我佩服他的言语才华,我的案子也只
有他和他的同事们才能问出来,我认了。”这句话正证明了这一点。
从心理学角度分析,要成功地进行一次讯同,必须建立双方共
同的心理基础,才能达到配合默契。做到这一点,首先要避开接受
者敏感的信息(与犯罪有关的词语).从相反的方向提问(从与案件
有关的另一侧面提问即逆向思维型言语),刨设一个改变接受者现
时心境的话语场景,逐步捎除接受者的戒备心理,然后再引起接受
者对信息发出者发出信息的“注意”。“注意”是心理活动对一定对
象的指向和集中。信息发出者必须通过语境操纵接受者的“注
意”,这“注意“